常見疑問的解答

常見疑問信託

RKS Rita Ku & Solicitors - Trust set up, Pre-trust set up advice for stress testing, Contentious trust litigation

信託是甚麼?

信託是一種三方委託的關係,其中第一方(委託人)向另外一方(受託人)授予部分資產之法定所有權,並以第三方(受益人)的利益為目的。信託通常用於保護資產及/或規劃資產的繼承。

假如我已經訂立遺囑,還需要成立信託嗎?

遺囑和信託是兩種不同的財產規劃方法。遺囑的作用是讓立遺囑人於逝世後能按其意願分配遺產,而遺囑只會在立遺囑人死亡時才會生效。

信託可以於生前或死後成立。委託人於在世時成立信託(例如:生前信託),便能全權按自己的目的建構該信託。

簡而言之,遺囑和信託並不相互排斥。事實上,它們應該互相配合,因為委託人在其有生之年將所有資產轉移到信託中並非明智之舉。將部分資產留在委託人的個人名下,將其納入遺囑以供將來分配,則是較為可取的做法。

成立信託是有錢人的專利嗎?

如上文所述,信託通常用於保護資產及/或規劃資產的繼承。無疑較富裕的人資產結構更為複雜,自然對於財富管理的需求也更大,但普羅大眾同樣也能從信託安排中獲利。

這對於有特殊需要兒童(不論是否年滿18歲)的家庭而言尤其如此。儘管他們或許有能力照顧自己的日常起居,要管理財政狀況則未必能做得到。有特殊需要兒童的父母可考慮成立信託架構,以便在自己身故後仍能照顧好子女的財政需要。

要成立信託費用是否十分昂貴?

受託人的人選有很多選擇,包括外行受託人(例如朋友或親屬)或專業受託人(例如會計師、律師或信託公司)。外行受託人一般不會收取任何費用,但與此同時,他們也未必有能力提供達標的服務。專業受託人則會收費,並提供優質及中立的服務。

成立信託的一般費用包括由受託人收取的一次性成立費,以及為信託結構提供建議和研究信託文件的律師費。受託人亦會收取年費,金額則視乎受託人的角色及資產規模而定。

信託安排是一種量身訂製的方案。如果想了解更多,請與我們團隊聯絡,以便我們提供切合您情況的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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